中介居间不成功是否算违约
众所周知《中介合同》中对于交易双方有很多义务约定及违约条款,一旦违约,交易双方就会承担违约责任。但中介居间不成功,怎么办呢?
很多人都认为中介方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从法理上来讲却恰恰是相反,认为中介方不成功就违约的人忽略了中介服务的本质特征,即“居间性”。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是由中介方向委托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中介方在整个服务过程中的角色就是向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或者交易机会,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中介不决定交易双方交易的权利义务,当然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介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是由居间服务的特性决定的,不以我们的认识为转移。除非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否则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不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