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出租自己是否有效?
有偿出租自己是否有效?
“21岁女孩发帖,愿被租扮人女友回家过年”、“网上租借朋友生意红火”。随着社交网络的红火,出现了一些在过年过节有偿出租自己的女孩子。有些男士为了保障自己不被欺骗,与之签订协议,自认签协议有保障。那么,有偿出租自己的协议是否有效?
小编认为,如果出租男女朋友涉及收费,双方签订了“出租男女朋友协议书”,因为人是不能被出租的,只有物才能被出租。“出租男女朋友协议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签约双方由于收费问题产生矛盾而诉至法院,该协议书也是无效的,受损害的一方不能依此讨回权益。协议无效的理由有三:第一,出租男女朋友这种行为本身有悖公序良俗,不被社会道德价值所接受,因此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如果协议里涉及“陪吃、陪喝、陪聊”等内容且明确规定收费标准,已经类似于我国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三陪”色情行为,该协议由于违法而无效。有些人借“出租男女朋友”的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更是执法机关打击的对象。第三,向不特定的人出租自己并且收费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经营行为,这种收费并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当然也不可能批准),也没有向相关税务部门报税,因此从深层次说,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交易。所以,如果出现纠纷,双方所签订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则受损失的一方只能吃哑巴亏。